案值百万!周宁公安侦破“稳赚不赔”“玉石寄售”网络传销案

周宁公安
2024-07-21
来源:周宁公安

只要在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,并积极购买平台上架的虚拟玉石,第二天就可以加价出售介绍他人购买玉石还能赚取佣金,公司有营业执照,还有资金护盘,保证“稳赚不赔”!

这种动动手指在家都能“躺着赚钱”的好事,着实让人忍不住去尝试,殊不知这是一种新型网络传销诈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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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经过

“夏季行动”开展以来,周宁公安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出击、协同作战,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,7月16日,周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一个以“投资玉石”为名、搭建“玉石寄售”网络平台实施传销诈骗的犯罪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,为“夏季行动”再添战果。

“我们投资的网络平台出问题了,购买的虚拟玉石无法销售。”7月4日,周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,他们被朋友刘某链、李某兰拉入周宁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玉石拍卖网络平台,每天通过买进卖出虚拟玉石赚取差价,拉新人入会还可以额外获利,但现该平台已无法进行玉石拍卖,共计被骗一百多万元。接警后,经侦大队高度重视,立即成立工作专班。经分析研判、调查取证,终于揭开该网络传销组织真实面目。

本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链、李某兰通过成立某某贸易有限公司,并以公司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玉石交易拍卖平台。该平台通过邀请注册的方式,以网上买卖玉石为名,引诱他人成为平台会员。平台诱导会员线上抢购虚拟玉石,每块价值在几千到五万元不等,每周工作日的上午10点开抢。

会员在拍卖平台上“抢购”虚拟玉石后,通过“买方”“卖方”玩家身份转化、“加价寄售”等方式向公司缴纳2%上架费后,隔天玉石价格可以上浮1.5%,拉新人加入平台还可以获得新人交易流水0.4%的佣金。自己注册公司成立自己的平台即可享有2%的上架费收益。

故犯罪嫌疑人刘某链、李某兰注册周宁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,开始邀请新人加入玉石拍卖平台,收取上架费。该玉石拍卖网络平台是犯罪嫌疑人刘某链、李某兰从上线蒋某羽、林某格、章某兰处介绍加入,二人与蒋某羽达成口头协议,仅需向蒋某羽支付平台使用费、服务费等费用,而后,三人按照李某兰30%、刘某链30%、蒋某羽40%的比例瓜分上架费。

蒋某羽、林某格、章某兰多次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兰、刘某链等周宁会员进行培训,至案发之日受害人数已达40余人。

套路解析

此类新型玉石投资理财网络传销,往往都抓住了老百姓急迫赚钱之心,尤其是一些群众急于致富的贪念和侥幸心理,用华丽的宣传进行包装,利用亲戚朋友之间的信任,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与,吸引民众投资,骗取财物,最终造成群众财产损失。

警方提醒:玉石、茶叶、黄金、文玩、古董字画、农产品等常规商品销售异化网络交易投资平台,大都是很明显地找接盘侠骗局。天上不会掉馅饼,一夜暴富是陷阱。市民投资理财时,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,对“高额回报”、“稳赚不赔”等投资骗术,务必要擦亮眼睛、提高警惕。

谨记入门费不交、拉人头不碰、人头抽成不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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