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办理一起涉案资金超60亿元的网络传销案

丁敬标 王微
2023-12-08
来源:检察日报

2017年,曹某创立拆分理财投资平台,以解决就业困难、投资理财及帮助创业为名,在短短5年时间里,发展会员100余万人,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……近日,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披着投资理财外衣的新型网络传销案,既有效打击了犯罪,又挽回了投资人的经济损失,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传销老套路,穿上投资理财新“马甲”

2022年底,罗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:一个名为“ATF博创学院”的平台疑似在搞网络传销,随即成立专案组。经查,2017年,曹某创办“DFC鼎盛国际”拆分理财投资平台。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,该平台先后更名为“ATF博创学院”“DAM学习平台”。曹某等人以解决就业困难、投资理财及帮助创业为名,通过授课培训,发展会员100余万人,涉及福建、浙江、广东、广西等30多个省份,涉案金额超60亿元。

罗源县检察院办理的网络传销案庭审现场

“DAM学习平台”为何能吸收这么多会员?据办案检察官介绍,该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噱头,以投资有高额回报且回报率只涨不跌等为诱饵,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,收取会员费,会员之间按照推荐发展顺序组成上下层级,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。为鼓励会员发展更多下线,“DAM学习平台”还推出星级会员奖励模式,根据发展下线数量,将成员分为一星至四星不同等级,并按照等级高低叠加下线静态收益作为奖励和返利。

该平台的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模式类似,只是自创“股票积分”作为会员收益的结算方式,但“股票积分”没有任何价值,其发行数量、价格、涨跌均由曹某控制。该平台实际没有具体经营活动,只是依靠包装不断发展下线维系平台运转,其实质就是“庞氏骗局”。

引导侦查取证,追捕漏犯追赃挽损超千万元

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邀请罗源县检察院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。办案中,检察官紧扣“传销”的本质,从在组织架构中的作用、发展层级数量、涉案金额等方面对1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考量,并将其分为发起策划者、对传销活动扩大起到关键作用的核心人员、骨干人员等不同层次,从严认定组织者、领导者,同时分别按照其在平台中具体所起作用,依法认定主犯、从犯。

针对资金流向,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,逐一核查涉案资金去向,发现传销发起者曹某获利上亿元,且曹某在涉案期间曾不定期对大量银行账户进行汇款;通过跟踪银行资金流水走向发现,涉案钱款最终均汇入其前妻林某账户中。公安机关遂以林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进行追捕,追回涉案赃款1000余万元。

为固定关键证据,检察机关还引导公安机关利用网络远程勘验手段获取服务器数据,并以该数据作为鉴定检材,以此来认定涉案人员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为确保电子证据的有效性,检察机关还特意引入了一名技术人员加入办案团队,以加强审查电子证据实质内容的能力。

依法能动履职,实现办案“三个效果”有机统一

这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、资金流向错综复杂,如何快速厘清人物关系、确定受害者人数、及时追赃挽损是办案的重中之重。为提高审查证据的效率,办案组成员在前期提前介入基础上细致阅卷,积极创新办案模式,采用图表方式进行阅卷,通过表格、架构图、时间轴等梳理人物关系及资金去向,最终形成了31万字的审查报告。

为准确惩治犯罪,减轻庭审压力,办案组成员庭前针对辩护人提出的犯罪事实、证据及定性等进行释法说理,积极促成19名被告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最终,在查明案件事实、巩固案件证据的基础上,检察机关很快就将该案诉至法院。

今年11月23日,曹某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;被告人林某犯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被依法判处刑罚。

“办案过程中,必须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。”这是主办检察官对团队成员提出的具体要求。审查逮捕时,该院发现陈某等11人对传销活动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,已涉嫌犯罪且有逮捕必要,遂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追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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