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传销骨干提起公诉

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
2020-10-11
来源: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

日前,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李某、张某提起公诉。

经审查,被告人张某、李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,从事拉人头买份额的传销活动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在本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。

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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